4人被终生禁驾!长沙通报7月份 “五大曝光”行动
来源:长沙晚报掌上长沙     时间:2023-08-16 20:58:37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杨哲)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向社会通报2023年7月份“五大曝光”行动。根据通报结果,7月份全市共有4人被终生禁驾。

一、7月份高风险运输企业

1. 长沙冰宇运输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该企业机动车中有三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1台;近三月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45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26起(危化品违反禁限行规定21起、闯红灯4起、超载1起),发生有责一般事故1起。

2. 湖南省嘉年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该企业机动车中有三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1台;近三月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110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1起(超速20%以上1起)。

3. 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

该企业机动车中有未检验车辆1台、三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4台;近三月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239起。

4. 长沙澄海实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机动车中有三条及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1台;近三月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26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15起(危化品违反禁限行规定14起、闯红灯1起)。

5. 湖南创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该企业近三月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3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2起(危化品违反禁限行规定1起、闯红灯1起);发生有责一般交通事故1起,直接列入高风险企业。

二、评估排名前五的高风险货运企业

1. 长沙怡安运输有限公司

本期该企业机动车记分12分以上1人,驾驶人满分未学习1人,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11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1起。

2. 湖南绿缔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期该企业机动车中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54台,企业驾驶人中驾驶证记9-11分1人,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369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78起。

3. 湖南砼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期该企业机动车中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1台,企业驾驶人中驾驶证记9-11分1人,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311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18起。

4. 湖南福瑞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本期该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353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27起。

5. 长沙市望城区蓝天渣土砂石运输有限公司

本期该企业机动车共产生交通违法227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59起。

三、平均违法次数排名前十的客运企业

1. 长沙开安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公路客运)

2. 湖南通勤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3. 湖南省嘉年华旅游客运有限 公司(旅游客运)

4. 长沙锦云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客运)

5. 湖南阳光客运发展有限公司(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6. 湖南信天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客运)

7. 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客运)

8. 浏阳市大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路客运)

9. 湖南晟畅客运有限公司(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10. 长沙美达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

四、平均违法次数排名前五的出租车公司

1. 长沙秀峰汽车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2. 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

3. 湖南湘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 湖南汽车城津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 长沙市坤泰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五、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7月份,全市共有4人被终生禁驾。其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3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人。

六、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3年5月31月8时25分时许,彭某某(女,39岁)驾驶A3N**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长沙市开福区家园路双河湾幼儿园路段由北往北掉头时,遇张某某(女35岁)带领女儿文某某(5岁)沿家园路人行道由北往南步行至此,因彭某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发生湘A3N**7号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倒车,致使尾部与张某某、文某某相撞。随后,彭某某下车查看情况后,在移动车辆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车辆再次倒车,车辆尾部又与张某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张某某、文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开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彭某某驾车时操作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文某某无责任。驾驶人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事故深度调查中发现的双河湾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职不力,事故路段街道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移交区教育局和区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

七、典型案例

案例1. 张某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2023年7月29日4时许,张某富酒后驾驶湘AD98**5轻型封闭货车行驶至长沙市人民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时,被芙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8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查,张某富所驾车的使用性质为货运,因实施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某富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2. 蒋某慧危险驾驶案

2023年6月24日01时许,犯罪嫌疑人蒋某慧饮酒后驾驶湘A2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浏阳市洞阳镇健康大道绿之韵桥上路段时,被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8毫克/100毫升。随即民警将蒋某慧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检验,蒋某慧血液酒精含量为269.88毫克/100毫升。2023年8月14日蒋某慧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浏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3. 龙某危险驾驶案

2022年10月03日晚,龙某与朋友一起聚餐,并喝了2瓶啤酒。2022年10月4日03时06分许,龙某驾驶湘AL41**小型轿车行驶至人民路东二环路口时,被芙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04毫克/100毫升。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2023年8月14日犯罪嫌疑人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芙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键词:

新闻推荐